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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6-10-16 14:16:16 浏览:3290
为进一步防范校园欺凌发生,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营造安全、文明、友善的校园环境,2026年9月,湘北女校组织开展了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法治讲座,邀请龙山派出所一级警长、湘北女校法制副校长李小平及四级高级警长冯文兵到校宣讲,为全体学生送上一堂生动、深刻的法治安全教育课。讲座由王湘红副校长主持,直击学生认知误区,成为我校秋季开学法治教育的第一课。

宣讲伊始,李小平向全校学生抛出一组数据:校园欺凌行为中排名前三的分别是起外号、戏弄、散播谣言。“这三件事,你敢说你们班一次都没发生过?”他以此切入,指出很多学生误以为“只有打架才算欺凌”,但法律上的界定涵盖肢体、语言、网络等多种方式,关键词是三个:蓄意、恶意、造成伤害。他用“打、骂、吓、传、毁”五字口诀归纳了校园欺凌的五种主要形式,并特别提醒“骂”和“传”最容易被忽视。
宣讲的核心篇幅落在法律后果上。李小平介绍,新修订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六十条首次将学生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,公安机关可依法给予处罚并采取矫治教育措施。此外,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已将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周岁,提醒学生“违法犯罪记录会影响升学、就业、考公、参军,有些门关上了就再也打不开”。
针对正在遭受欺凌的学生,李小平给出三句话:不害怕、不沉默、不私了。他提醒学生保留截图、录音、伤情照片等证据,第一时间告诉父母和老师,必要时拨打110,“丢人的是欺负人的人,不是你”。宣讲最后,他将视角转向旁观者群体,向在场学生发问:“如果有一天被围住的是你,你希望旁边的人走开,还是有人站出来说一句‘别打了’?”他鼓励学生做保护者,“不需要你冲上去打架,去找老师、去喊保安,事后给被欺负的同学发一条消息说‘我看到了,不是你的错’,这一点点光,对一个正在黑暗里的人,可能就是全部。”
龙山派出所方面表示,派出所就在学校附近路口,上学放学时段均有警力值守,学生遇事可直接拨打110或由家长联系派出所。王湘红校长在主持时表示,学校将以此次宣讲为契机,进一步畅通学生求助渠道,配合公安机关落实欺凌行为的早期干预和依法处置。据了解,湘北女校学生处后续还将组织主题班团课、心理辅导等配套活动,推动防欺凌教育常态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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