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改进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
湖南省教育学会文件
湘教学会[2019]08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关于改进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
各市州教育学会、相关省属专业委员会:
为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,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系列文件精神,顺应教育科研任务和形势的重大变化,结合我省广大中小学、幼儿园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,经研究决定,对我会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办法做出相应改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规范课题的申报立项。我会每年9-10月一次性接受课题的申报立项。收到各单位的申报材料后,我会将邀请专家分批进行课题立项评审,并办理有关课题的立项手续。
二、强化研究过程的管理。我会立项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为3-5年,我会原“十三五”规划课题的研究时限和管理方式基本不变。各单位接到立项通知3个月内完成开题论证工作,开题后第二年进行中期检查评估。如无特殊情况,课题不得提前或者延期结题。如遇主持人变更或不能按期结题者,需向省教育学会报备。为了发现和推广优秀课题成果,我会每3年进行1次优秀成果评奖,并推荐特别优秀课题成果参与省级和国家级成果评奖。
湖南省教育学会
2019年9月2日
附:
1.湖南省教育学会2019—2020年教育科研课题前沿研究选题指南2.课题研究方案的设计
3.课题研究方案设计典型案例
4.湖南省教育学会关于新申报立项课题主持人培训的通知
5.湖南省教育学会“十三五”教育科研课题选题指南
6.湖南省教育学会“十三五”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(本表可通过公共电子邮箱:jyxhktgl135@126.com下载,密码:jyxh123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