湘北女校

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赋能学校高质量发展

11月11日下午,岳阳市湘北女子职业学校举行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主题报告会。学校董事长黄凤姣作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忠实履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神圣使命》专题分享,畅谈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心得体会,与全体教职员工一起分享湘北女校创办26年来,始终坚持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引,依法办学,坚守“为民教女,为国育才” 初心,学校实现创新发展的丰硕成果。并勉励全体女校人为学校实现高质量发展,赢得更加美好的未来奉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。

主题分享会由党支部书记、校长王玉梅主持。邓志鲲、戴朝辉、王立平、周智勇、李丁香、宋红平、龙美华、吴海芹、张桢等校领导和全体教师参加聆听。

黄凤姣董事长满怀职教情怀,深耕女性职业教育,先后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、全国职业教育杰出校长、全国优秀民办教育家、全省民办学校优秀校长、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工作者、岳阳市十佳校长等荣誉称号,今年市委组织部为其光荣在党50年颁发了纪念章。在今天的分享会上,她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创新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讲话、清华大学研究院院长石中英教授《关于坚持党的教育方针》专题论述,从回顾我党百年奋斗历史,“青年强则国强、教育兴则国兴”,教育与党和国家命运休戚与共的历史真谛,结合湘北女校发展壮大、创新腾飞的办学历程,从党的教育方针的内涵特点及要求、党的教育方针日臻完善过程、党的教育方针的性质意义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路径和方法等4个方面,理实结合,深入浅出,精准和生动阐述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是科教兴国的重要保障,是办学治校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根本遵循,是人民教师责无旁贷的圣神使命。

在分享会上,黄凤姣董事长提出4点期望与全体教师共勉:一是认真领会党的教育方针的深刻内涵,牢固树立“为党育人为国育才”的教育理念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提高政治站位,努力增强自身政治判断力,政治领悟力,政治执行力,当好合格的法人代表和勤勉的人民公仆。二是牢记“四有”好老师标准,加强党性修养,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、世界观,争当一名忠诚的共产党员和尽职的人民教师。三是坚持终身学习,发扬吃苦耐劳、乐于奉献的精神,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,争当一名优秀的女校人和有温度的好同事。四是尊师重教,爱护学生,广交朋友,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人文环境,发扬“说说暖心话、点点暖心灯、送送暖心情、请请暖心客、做做暖心事”的优良传统,当好善良的大家长和“忘年交”好朋友。并希望女校人惜缘敬业,心悦气顺,团结一致,共同努力,为学校实现高质量发展,为赢得更加美好的未来奉献力量,再立新功。

观点摘要分享

一、党的教育方针的内容特点及要求

主要内容

  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新时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,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、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、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、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,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,同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,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、建设教育强国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,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”。

  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第五条规定“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、为人民服务,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” 。

丰富内涵

  在指导思想上,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,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;在办学方向上,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; 在根本宗旨上,必须坚持“四个服务”;在人才培养基本途径上,必须坚持“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”;在教育工作目标上,必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、建设教育强国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,这是教育的战略任务;在教育培养目标上,必须明确把“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”作为根本目标。

鲜明特点

  第一次把“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,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”、 第一次把教育“四个服务”、第一次把“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”、第一次把“劳”字等“四个第一次”写进党的教育方针。

贯彻要求

核心是 “培养什么人、怎样培养人、为谁培养人” 。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,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;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、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、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、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;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,同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;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
二、党的教育方针日臻完善的过程

  党的教育方针是党在不断适应时代要求,总结教育规律,把握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要求而提出的教育事业行动指南,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教育方针发展演进的结果。

    建国初期第一次提岀“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,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,培养国家建设人才,肃清封建、买办、法西斯主义的思想,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”。

   1957年,毛泽东提出,“我们的教育方针,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、智育、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,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”。

   1958年, 中共中央国务院《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》提出,“党的教育工作方针,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,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;为了实现这个方针,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”。 

  1961年《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(草案)》提出: “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,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,使受教育者在德育、智育、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,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”。

  1982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》规定:“国家培养青年、少年、儿童在品德、智力、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”。

  1983年,邓小平提岀“教育要面向现代化、面向世界、面向未来。”

  改革开放新时期的教育方针为“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,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,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。”

  2015年,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,将教育方针定义为:“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,为人民服务,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,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”

   三、党的教育方针的性质意义

       基本性质

  教育方针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性和约束性;教育方针的政策效力源于教育法的法律效力,高于其他所有教育政策的政策效力;党的教育方针与国家的教育法共同构成教育决策、管理和实践活动的合法依据;党的教育方针既有他明显的阶段性,也有他的统一性。

        重大意义

   从理论层面看: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是坚持党对教育事业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;是保障教育事业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;是实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事业的思想保障;是破解教育改革发展难题的行动指南

  从办学现实看: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是女校创新发展的需要;是全体教师健康成长的需要;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。

  四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路径和方法

    切实加强对党的教育方针的宣传和解读:党的教育方针作为党在不同时期指导教育工作的根本性指针,其制定和完善是一个非常重大的事情,凝聚了全党和教育界方方面面的智慧。加强对党的教育方针的解读和宣传,是充分发挥教育方针的政策效力、提升其指导作用的必要条件。

  构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长效机制:提高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的政治站位;在实际工作中与贯彻落实中有机结合,着力破解改革发展瓶颈,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;

遵循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,认真抓好学生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工作,为造就德技双修的人才奉献力量;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在“全面”上下功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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